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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合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6-26 11:15:26 来源:丽水市老科协 作者:

(2022年10月8日)

丽水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作为省内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的丽水市,是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的主阵地,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必须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教育,守好红色根脉、赓续红色基因。根据以上精神以及丽水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永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奋勇向前的新时代“挺进师”的号召,继续坚持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丽水市老科协教育委员会课题组奔赴遂昌、云和、松阳、青田、莲都等地开展加强我市革命遗址保护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合情况的实地调研,通过与教育、文旅、党校、地方政府、青少年宫、革命根据地所在学校、红色纪念馆、党史办、老党员代表等的走访、座谈、听介绍、看材料、进现场等形式,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建议,供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革命遗址保护初见成效

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最新调整认定的515个革命老区乡镇(街道)名单,我市共有136个乡镇(街道)为革命老区乡镇(街道),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173个)的78.6%;革命老区村有1141个,占全市村(1890个)总数的60%。现有533处革命遗址,其中有86处为文物,多数为非文物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见证了丽水革命老区的红色印记,形成了丽水星罗棋布的革命遗址与红色研学基地,各地在《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落地实施的背景下,顺势而为,结合各自实际,努力走出了一条革命文化引领、红色资源赋能的红绿融合发展新路。遂昌县围绕“革命火种源、烽火浙西南”县城红色文化品牌,打造“浙西南党组织诞生地”“重建浙江革命基业发源地”“红军长征策应地”三张金名片,制订出台《遂昌县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意见》,实施红色文化保护利用工程;制定全市唯一的县级《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建立红色资源转化项目库,梳理出32个具有“引领性、可行性、综合性”保护利用项目。云和县探索创新革命遗址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合机制,坐落在云和县职业高中内的抗日战争遗址博物馆,文物部门管理,作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县中小学生开放,实现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与红色教育融合“双赢”。缙云县党史研究室对全县已确定的75处革命遗址进行实地调查并最终确立的54处革命遗址进行挂牌开放,对革命遗址碑牌标识进行了统一设计。青田万山乡在保护的基础上让革命遗址“活”起来,红色旅游“热”起来。全市各(市、区)、县也都根据“条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针对性的有效措施,使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既井井有条又灵活生动。

(二)学校红色教育与地方红色研学更加丰富多彩

近年来,特别是《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革命遗址保护宣传活动,全市教育系统依托丽水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学校红色教育融合活动,组织编写红色教育校本课程,开设“红色教育课堂”,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宣讲”“寻访革命遗址”“我是红色传承人”“听老党员讲故事”等“情境化”活动,带领中小学生唱红色歌曲、吟红色诗词、读讲红色故事,营造浓浓红色育人氛围,提升育人效果,赓续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逐步探索并初步走出了一条革命遗址保护与学校红色教育的融合之路。遂昌县突出红色资源感染人、影响人、教育人的功能作用,率全市之先建成浙西南培训中心,开发以“专题教学+体验教学+现场教学”为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创造性开发以“游红色故地、学红色历史、听红色故事、看红色旧址、唱红色歌谣”等系列红色课程,全县近30000名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参与各类红色研学活动,2019年,王村口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入选全省首批研学基地。云和县的“童心向党”红色经典图书进校园、松阳县的“浙西南革命精神”经典诵读比赛、青田县的用实际行动“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的瞻仰革命先烈、聆听英雄事迹活动、景宁县的“红色故事进校园,革命精神润心田”活动、龙泉市的“追忆浙西南革命史,传承百年红色基因”研学活动、庆元县的小学生“重走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研学活动、缙云县的万名中小学生红色主题研学“打卡”活动、莲都区的红色精神代代传“童心向党,礼赞百年”活动等,都闪耀着学校红色教育融合的亮点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解读宣传有待加强

调研中我们发现,“条例”实施以来,每个县(市、区)尽管都有所行动,采取了一系列的革命遗址保护措施,但对“条例”本身的传达、学习、宣传、讲解不够,未能营造出“条例”的公众氛围和社会影响,主管部门对“条例”具体内容学习不够,具体管理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和了解更是少而缺,普通市民许多不知此事。在一些革命遗址现场几乎看不到关于《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宣传标语、“条例”告示、解读资料等。

(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明确部门责任有待落实到位

尽管“条例”明确了革命遗址保护的主管部门,但相关部门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革命遗址的统筹管理、合理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分散在各个县(市、区)偏远乡镇、山村的不少革命遗址,恢复保护与利用难度较大,依然存在多头管理或者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三)革命遗址红色文化教育资源深度挖掘不够

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在革命遗址上建有革命纪念馆及研学基地,但大多革命文物史料收集整理不全面,纪念馆陈列的实物比较简易,大多是图片多、文物少,缺乏历史厚重感;遗址文化、教育内涵挖掘深度不够,故事性、教育性不够丰富,缺乏感人至深的情景体验教育活动;遗址文化表现形式单一,利用现代化声光电手段不够,讲解员讲解革命遗址内涵意义水平普遍不高;遗址文化资源利用不够,很少开发富有红色精神、红色故事、红色歌谣等红色文化衍生的产品,没有形成红色文化教育品牌。

(四)革命遗址保护和宣传的专业人才与专项经费不足

目前全市革命遗址保护的专项经费虽然有规划、有增加,但根据《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之规定,还不够均衡与充足,以至于造成一些红色革命遗址,甚至一些已经纳入文保点的遗址,存在因资金不足而导致的维修管理不力、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阻碍和限制了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专业人才缺乏也是一个当务之急,全市目前非常缺乏遗址保护、修葺以及专业宣传讲解的人才,缺乏规划性、整体性、独特性和持续性。

(五)红色研学教育形式规范性不够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对革命遗址保护的严肃性、规范性作了明确规定,但我们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存在着活动的动态管理缺失、对革命遗址环境的爱护、对革命先辈的尊重与敬仰、对红军着装的庄重与形象、对革命事件与人物表述、介绍的严谨与准确等不规范、不严谨、不严肃、不雅观等问题。有的自编讲解词,并未按照“条例”要求的须“经过党史研究机构审核”。

(六)学校红色教育融入系统性不足

我市所有的中小学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红色教育融入活动,但基本上停留在本地资源为主,互相之间活动难交流、水平难比较、信息难分享、成果难推广、表彰不平衡等问题。制约了形成全市红色教育一盘棋的系统性。

三、对策与建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让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的要求以及丽水浙西南革命精神下的红色铸魂、绿色发展的“红绿融合”理念,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学校红色教育融合工作,认真做好革命遗址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传承红色基因、资政育人和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独特作用,更多更好地为促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厚精神滋养。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夯实红色教育传承保护责任

根据《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要求,建议成立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相关保护责任,把工作真正抓起来、动起来。按照“重点优先、抢救优先”的指导思想,科学编制区域内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方案,及时抢救修缮濒临消失的革命遗址。科学谋划学校红色教育融合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将一个个重要的革命遗址,串成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将革命遗址保护与红色教育融合工作纳入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任务清单,规范革命遗址的标识挂牌,将域内革命遗址保护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合工作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

作为我省第一部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体现了该“条例”的政治意义和历史价值,应该让《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深入人心。社会层面,可以竖立宣传标语、宣传画、条文解读专栏等。学校层面,可以请相关人员进校园作“条例”专题宣传和讲座。主管层面,可以举办《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专项检查,对效果显著的正面典型要表彰宣传、介绍经验还可以举办《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知识竞赛,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宣传和报道,真正使“条例”深入民心、人人皆知。

(三)打造品牌,凸显红色教育传承的多元性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要求:“鼓励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将革命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纳入校本课程,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一是打造浙西南革命遗址与红色教育研学基地圈,把散落在各个县(市、区)革命遗址串联起来,充分挖掘当地红色精神教育元素,将红色文化资源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大力实施红色文化育人工程,通过红色文化融入、活动引领、课程固化等形式,打造红色教育研学品牌,加大红色教育传承保护利用力度。二是着力实施红色教育基地提升工程,使“红色基因、革命文化”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资政育人的积极作用。着力创新红色教育模式,开展“课堂+现场+体验”沉浸式教学模式,充分运用红色资源,组织中小学生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穿红军衣、吃红军饭、走红军路、听红军故事、唱红军歌等研学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爱党热情。

(四)紧跟时代,激发浙西南革命遗址文化内生动力

一是浙西南革命遗址文化要“有故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红色革命历史纯粹的史实兴趣变淡,而生动的感人故事背后往往蕴含着革命精神,所以红色教育研学基地一味的枯燥说教已经满足不了需求,收集整理红色革命故事成为当务之急,故事要富有情节,能够打动人,激荡中小学生心灵。

二是浙西南革命遗址文化要“有影像”。当前是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场馆“声光电”基本普及,抖音等十分流行,而我们一些红色教育基地场馆内的小视频几乎为零,有视频也缺乏时代感,红色小视频制作亟待加强。

三是浙西南革命遗址文化要“有亮点”。红色教育基地打造要人性化服务,细节处理至关重要,如讲解员的服装、妆容、讲解情感深度等,好的细致服务就是基地的亮点。加强红色教育基地讲解员培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整体素养,擦亮丽水红色教育金名片。

四是浙西南革命遗址文化要“有乡土味”。把地方文化融入到红色文化,如讲解员结合地方戏剧表演,用方言讲红色故事等,学习借鉴遂昌县大拓小学的做法,将粟裕将军等革命先辈的光辉事迹搬上舞台,进行班级展演,让孩子们在观摩与演绎中接受红色精神无声的浸润。

(五)合理利用,建立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增加红色文化人员编制,让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来参与革命遗址的保护。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统一设立红色文化名村、名乡(镇),给予在日常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红绿融合发展。做到“条例”要求的“保护为主,统筹管理,合理利用”。

二是在守住遗址安全红线的同时,允许合理地开发利用,将遗址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和干部教育相结合、与乡村振兴实现“共富”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相结合、与学术研究和旅游发展相结合,统筹整合革命遗址资源,加强遗址价值挖掘,拓展遗址利用途径,提升遗址展示水平,创新红色文化传播方式,使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服务地方发展、惠及人民群众,让浙西南革命精神绽放时代光芒。

三是进一步加大革命遗址资源尤其是国有革命遗址资源对公众的免费开放度。

总之,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进一步落实“条例”实施的主管责任,让革命遗址“活”起来、“立”起来、“动”起来,真正做到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守好红色根脉”的总体要求,把我市的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与学校红色教育融入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