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丽市科协〔2024〕16号
市属各学协会、各县(市、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丽委〔2003〕13号文件)的要求,今年将开展第十七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文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性刊物或书籍上的自然科学论文。
二、参评条件
参评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者(数人合写的第一作者,下同)是我市、县(市、区)科协所属的学协会会员,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
2.尚未获得市级(含)以上优秀论文奖(学术奖、成果奖)。
三、评选等级和数量
本次优秀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数量不超过上报论文总数的5%,二等奖数量不超过上报论文总数的15%,三等奖数量不超过上报论文总数的40%。
四、申报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一等奖:
(1)设计严密、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精确、分析论证逻辑严密、结论明确、文字精练;
(2)在某一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革新、较重要发明;
(3)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很大价值,对振兴丽水有很大作用;
(4)论文应发表在国内外权威的学术刊物上,达到省内及以上先进水平。
2.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二等奖:
(1)设计比较严密、论点明确、论据较充分、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精确、分析论证逻辑较严密、结论明确、文字简练;
(2)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对前人的学说或见解有较大的补充和完善,或在科学技术上有所创新、有所发明;
(3)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较大价值,对振兴丽水有明显作用;
(4)论文应发表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省级权威学术刊物上,达到省、市先进水平。
3.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三等奖:
(1)设计尚严密、论点明确、主要论据无缺、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无差错、分析论证合乎逻辑、结论较明确;
(2)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在科学技术上有一定的先进性;
(3)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对振兴丽水有一定作用。
五、评选组织
1.市属学会、县(市、区)科协成立评审组,负责参选论文的受理、参选资格的审查,并按评选标准进行初评,从中选出不超过参评总数70%的成果推荐给市科协。
论文评审组由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门负责人一名。填报《优秀论文评审组成员名单》(附件4)报市科协备案。
2.市科协成立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和若干个学科评审组,负责审查、评选、审定各等级优秀论文。
各级评审组织,由具有较高学识水平、坚持真理、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威望较高的专家组成,评审组成员由组建单位采取民主协商办法产生。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参评作者不得参与评审和推荐工作。
六、评选程序
1.作者申报
参加评选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一人申报篇数不得超过2篇,多报无效。
申报者向指定的学会(县级科协)申报,认真填写好《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附件1)。
申报者是市学会会员的向市学会申报,是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市级医院、重点中学、高级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向专业对口的学会申报,也可向所在地县级科协申报,县(市、区)所属学会向县(市、区)科协申报。
申报时,每篇论文需交《丽水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一份,论文原文1份(存受理单位备查)和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和目录),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附中文摘要。
2.受理单位的受理、初评、上报
受理:市属学会、县级科协为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必须成立论文评审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单位原则上只受理所属会员的论文,也可受理辖区内专业对口的非会员科技人员的论文。受理单位做好参选论文的审查登记工作,填好《参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
初评:受理完毕,论文评审组召开评选会议,对受理的论文进行初评。根据评选标准,评选推荐出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填好《初评入选论文汇总表》(附件3)。
上报:各受理单位报送下列纸质材料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1)初评入选论文的《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附件1)
(2)《参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
(3)《初评入选论文汇总表》(附件3)
(4)《优秀论文评审组成员名单》(附件4)
(5)论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封面和目录)。外文发表的最好提供中文版本,没有中文版本的要附中文摘要。
3.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
市科协对各受理单位上报的初评情况进行审查。然后,组织学科评审组和评委会,评审出各等级优秀论文。
各级评审组织,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评选时,首先要对参选论文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诸方面进行认真评议,然后再进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的,要有超过全部评委半数的票数同意才能通过。采用打分法表决的,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入选。
4.市政府审查
评选结束,将各等奖优秀论文汇总,经市科协班子讨论后报市政府审查。
七、结果公示、公布
所有评奖通过论文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布。
八、注意事项
1.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受理单位申报,多头申报取消参选资格。
2.各评审组成员,要坚持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坚持真理、亲贤爱才、公正无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各评审组织要对论文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不要凑数,宁缺毋滥。
4.文件及附件可从丽水市科协网(下载网站:http://lsskx.org.cn/)公告通知栏下载。
5.市属各学会、各县级科协评审组的初评工作必须在7月22日前完成。于7月26日前将初评结果和有关材料报市科协。
联系人:冯高德 联系电话:2056057
附件:1.《丽水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参评论文汇总表》
3.《初评入选论文汇总表》
4.《优秀论文评审组成员名单》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