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浙院协办〔2016〕5号)的规定,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将申报第七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形式审查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2至20日(7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文伟
联系电话:0571-8707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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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七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单位形式审查情况
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