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委人〔2011〕3号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首批“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单位申报、组织推荐和评审认定,同意在浙江泰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和浙江丽水众益药业有限公司等 3 家单位设立首批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希望这 3 家单位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院士专家作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