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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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第四批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丽委人〔20139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在前期申报、推荐和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认定遂昌县文照竹炭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丽水学院—丽水市绿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为“丽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希望以上单位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作用,努力培养创新团队,为我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1121 


附件

丽委人〔2013〕9号

(文章来源:丽水市科协责任编辑:ls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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