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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6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科协,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绿谷新秀”选拔管理办法》(丽委人〔20127号)精神,现就开展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1月入选的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培养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培养管理期内,工作单位已调整的,由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现已调离丽水市范围的,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两年培养期间在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培养人员在完成科研项目(课题)、技术创新、发明专利、著作(论文)作品、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业绩情况。 

  三、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提交考核材料、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科协组织考评等方式进行。 

  培养人员填写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初审(工作单位变动的,由现单位负责初审),经各县(市、区)人才办或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审核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协。市科协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并发文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发放人才专项奖励。 

  四、考核材料及上报要求 

  1.参加考核人员填写《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5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附佐证材料1册(根据登记表项目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填写《登记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各县(市、区)人才办或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培养人员提交的登记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汇总后填写《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培养人员考评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7120日前一并报送市科协。 

  3.相关表格可在http://lskp.lishui.gov.cn/(丽水科协网)公告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姚慧(2157882340552620@qq.com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三楼311 

    

  附件: 

  1.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人员名单 

  2.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 

  3.丽水市第二届“绿谷新秀”培养人员考评汇总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1213日     


附件

附件1、2、3.doc

(文章来源:丽水市科协作者:责任编辑:lskp)
主办:浙江省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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