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 阳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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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关旺
2015-07-20

 

 

本人叶关旺从1988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农产品收购及销售,在这方面累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并于2007年3月成立了松阳县昌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并任社长,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组建、筹备,吸纳新社员,并且长期从事于市场调查及销售,投资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济目标,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积极开拓流通市场,千方百计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在上海江桥蔬菜批发经营有限公司、嘉兴农贸批发市场设立了合作社直销窗口;合作社按不同季节从浙江省农科院、上海农科院、北京农科院等地引进优质蚕豌豆、鲜食玉米、蔬菜等优良品种,并跟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真正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户,2012年新建53亩标准化蔬菜钢架大棚示范基地,项目完成后大棚设施蔬菜产值每亩达到15000元以上,亩净利润1万元以上,亩产量4吨以上,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年新增蔬菜产量200吨以上,基地总产值75万元以上。今年年初建成水稻育秧中心,全面更好的服务农户,提供育秧、插秧、收割等一体化的农机作业,此外,还开展茶叶、水稻统防统治工作,有效的做到节本增效,保护农田。通过集中育秧能很大程度提高松阳县农业机械化,达到节本增效目的,每亩水稻节约用工5个,计节本600元(120元/工),育秧中心集中育秧提高了秧苗素质,为水稻的增收打下基础,育秧中心集中育秧预计能提高水稻单产30公斤/亩,折合增效75元/亩,合计节本增效275元/亩。育秧中心的建成,不仅对机械育秧起到重大示范作用,而且对松阳县农业全面实现机械化将起到很大推动作用。此外我长期来致力于蚕豌豆、鲜食玉米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连续7年合作社被上海江桥蔬菜批发经营有限公司、嘉兴农贸批发市场评为销售大户。被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11年度浙江省订单粮食守合同重信用优秀售粮合作社。2012年合作社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示范性专业合作社,本人被评为“2011年度丽水市农村实用人才百名优秀人物”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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